转:杨臣刚一曲多卖惹众怒
一曲《老鼠爱大米》捧红了默默无名的杨臣刚,但也给他惹来了不少麻烦。昨日,田传均诉杨臣刚违约转让歌曲《老鼠爱大米》、《如梦初醒》合同纠纷案,及太格印象文化传播公司诉出版杨臣刚《老鼠爱大米》歌曲专辑的飞乐唱片侵权案,在北京市海淀区法庭合并开庭审理。从昨天的庭审看来,最后所有的矛头都有可能集中到杨臣刚一人身上。
杨臣刚一首歌曲卖四家 从去年开始,由《老鼠爱大米》歌曲转让引起的北京太格印象文化公司诉广东飞乐影视公司侵权、音乐人田传均诉杨臣刚著作权转让合同纠纷两案就备受外界关注。这两起纠纷的关键在于究竟谁真正享有《老鼠爱大米》的版权。去年11月,杨臣刚承认他将《老鼠爱大米》一歌先后于2002年11月卖给了田传均,2003年3月又转让给王虎,2004年6月卖给武汉歌手誓言,2004年9月又卖给了飞乐唱片的歌手香香。
昨日,因为《老鼠爱大米》版权官司是今年内地娱乐圈的首个明星官司,所以吸引了多家媒体到场旁听。两案的关键人物、合同纠纷案被告歌手杨臣刚一直没有露面。经过一天的庭审,法庭宣布择日宣判。
昨日上午9时30分,庭审正式开始。由于两起案件存在关联性,合议庭决定合并审理。法庭首先审理太格印象诉飞乐公司一案。太格印象诉称,其公司法人代表王虎与杨臣刚签订了歌曲《这样爱你》(后来改名为《老鼠爱大米》)的版权转让协议,太格印象获得了该歌曲的版权。但飞乐公司在未经太格印象授权和同意的情况下,擅自将歌曲制作成光盘发行销售,侵犯了其合法权益。太格印象要求被告赔偿损失50万元。
下午,法庭继续审理田传均诉杨臣刚一案。田传均请求法院依法认定他拥有《老鼠爱大米》、《如梦初醒》的合法版权,并判令杨臣刚赔偿他经济损失2万元。但原告提交的“杨臣刚转让给田传均的《老鼠爱大米》歌曲的亲笔手稿”这一证据被法庭宣布是假的。
据悉,除了飞乐唱片同意共享版权外,王虎和田传均都不同意调解,三方的矛盾根本就没有调解的可能,只好等待法院的进一步审理。
飞乐公司:别告我,大家都告杨臣刚 昨日,广州飞乐公司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,这起纠纷是因为一物多卖引起的,太格印象在该歌曲版权多次转让且未确定版权所有人的情况下,无权起诉飞乐公司,只能去起诉杨臣刚。因为是第一次开庭,公司方面不想发表任何观点。不过近期,他们会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,向媒体通报公司的立场和态度。
杨臣刚是飞乐的签约歌手,为何飞乐还会说出“只能去起诉杨臣刚”的话呢?飞乐公司代理律师汤敏煌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解释说,杨臣刚当初把《老鼠爱大米》签给了飞乐公司,他带来的应该是一个没有瑕疵的版权,但现在因为他个人的原因引发了版权官司,他应该为自己的过失负责任,所谓“亲兄弟也要明算账”,作为飞乐公司,不但不能为了杨臣刚一个人损失公司的集体利益,很可能还会追究他的法律责任。
证人王启文听完录音也要告 庭审期间,王虎提交了一份录音资料,录音是杨臣刚和他的对话。王虎说,“对话中杨臣刚提到请王启文编曲演唱这首歌,也就承认了王启文就是网络歌曲《老鼠爱大米》的原唱。法庭对这个证据很重视,让我提交录音的文字材料。”王虎向记者透露,这是自己在和杨臣刚通电话的时候偷录的音,一直没有对外公布过。
对于这个录音证据,作为证人出席的王启文惊喜万分:“我也不知道他从哪里弄来的,这太重要了!杨臣刚曾亲口承认我是原唱,挺逗的,他再没法否定了!”王启文表示,他以后也要告杨臣刚侵权,不过这是稍后的事了。
王虎的律师王女士介绍,尽管当天的庭审没有结果,但形式的发展还是对己方有利,她有胜诉的信心,所以不会考虑调解,“飞乐唱片的意思是,想和我们共同拥有这首歌曲的版权,但我们无法答应。我们要是同意调解,出版王启文版《老鼠爱大米》的点睛唱片和我们的授权网站就会告我们了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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