转综艺资讯:《老鼠爱大米》:网上火爆 官司缠身
CCTV.com消息(新闻30分):在2005年的春节晚会上,演唱《老鼠爱大米》的网络歌手杨臣刚一夜成名。但最近这首网络歌曲却麻烦不断。据了解,从2002年到2004年,杨臣刚将这首歌曲分别卖给了北京音乐人田某、北京太格公司的王虎、广东飞乐公司以及武汉一歌手。因此,现在这一只老鼠一粒大米就有了四个“主人”。昨天,一起给“老鼠”找主人的版权官司首次在北京海淀区法院开庭审理。
原告北京太格文化公司表示,自己是在音乐人王虎与杨臣刚签订歌曲的版权转让协议后,于2002年从王虎那里取得了歌曲署名权以外的全部著作权,为了进行商业推广和市场运作,作为第一著作权人已经投资数十万元。2004年原告发现被告没有经过原告同意,将《老鼠爱大米》制作光盘并销售,已经侵犯了自己的著作权,所以要求对方停止侵权,并赔偿损失50万元。
【同期】原告 代理人 朱曙夏
我们的版权是从王虎那取得王虎是我们的法定代表人,我们自己有版权
对于原告的指控,被告广东飞乐影视公司却振振有辞,因为他们也有版权。
【同期】被告代理人 汤敏煌
我们认为我们是合法版权,我们于2004年从杨臣刚取得了版权。
由于原告被告双方争议较大,法院昨天没有当庭判决。而据记者调查,杨臣刚对歌曲《老鼠爱大米》还进行了另外两次版权转让,要都追究起来,官司可能就不止这一起了。
【同期】原告北京太格文化公司总经理 胡扬林
我们会在后面起诉杨臣刚,因为他的多次转让,造成了案件变得这么复杂。
编后
由于双方表示对于《老鼠爱大米》都有杨臣刚的授权,并有协议在手,因而对谁是《老鼠爱大米》的真正主人争议较大,为此,法院表示将会做进一步的调查和审理。
在这场给“老鼠”找主人的版权官司中暴露出目前网络歌曲的商业运作还不规范、音乐人的法律意识淡薄等问题。看来,网络歌曲火了,市场推广的问题也多了,这个市场现在急需一个规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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