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予晗
1988年7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取得法学士学位 1988年7月—2001年3月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经济庭从事审判工作,任二级法官、审判长、优秀法官 1993年10月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,取得律师资格 2000年9月—2002年7月北京大学民商法硕士研究生班毕业 2001年4月至今在北京市国联律师事务所 律师
在从事经济审判工作的十几年中,培养了踏实勤勉的工作作风,积累了丰富的经验,对于法律的理解和适用有良好的把握,对于各类合同的特点都很熟悉,尤其是对金融、保险类和涉外诉讼案件有很好的判断。曾成功调解了争讼金额5000余万元的存单纠纷,并圆满执行。在亲自审理和参与审理的六百多件案件中涉及:购销、借款、联营、追索欠款、建筑工程承包、加工承揽、保证、存单、外贸代理、合资纠纷、融资租赁、国债回购、涉外票据、外汇拆借、股权转让、保险合同、期货交易纠纷等。
张予晗律师在执业中严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,以维护法律的尊严和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执业宗旨。对待工作认真负责,对当事人热情服务,得到了当事人的肯定。